十六、甲方负责租赁期内的车辆的保养、正常磨损的维修、年审、季审的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
十七、乙方承担租赁期的车辆燃油费、路桥费、停车费、违章罚款等在车辆使用过程中的费用。
十八、在使用车辆过程中由于乙方的原因使车辆有任何损坏需要维修但又不到保险公司理赔要求的,乙方必须按车辆原样给予修复。
十九、在租赁期间,如果发生交通事故、车辆被盗或灭火时,乙方必须立即报警及通知甲方,甲方将协助乙方处理事后车辆维修、索赔等事情,但乙方必须负责保险公司因乙方原因拒赔或赔偿不足部分的经济损失,并承担办事过程中一切费用。
二十、在使用车辆过程中,乙方保证对车辆不拆件,不改装,需要维修时,必须通知甲方,并由乙方将车辆开到指定的维修厂进行维修。如车辆在外地的,由甲、乙双方协商后解决。
二十一、租赁期内由于车辆的正常磨损或机械故障所造成的停驶,甲方应延长相对的租期或减免相应的租金。但不负责因此而造成乙方直接或间接的损失。
二十二、月租以上的车辆每月必须定期回甲方修理厂进行例行保养,如乙方不履行保养义务,甲方将按每车每月收取_____元的因车辆不能正常保养而加速车辆磨损的损失费。
二十三、担保人作为本合同的担保方,保证承担乙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并以个人的工资、财产、物业作为乙方的经济担保,包括乙方违约应承担的一切法律及经济责任,担保期限为直至前述责任全部清偿完毕。
二十四、在租赁期间,如乙方发生关闭、停产、合并、分立、破产或丧失支付租金及相关费用的能力时,甲方可立即采取紧急措施,收回车辆,且并不因此免除本合同规定的乙方其它责任。
二十五、凡需对本合同进行修改或补充的,须经双方协商制定,并以书面形式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二十六、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如协商不了的,应交由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审理。
二十七、乙方提供的证明材料复印及甲方提供的车辆交接技术检验表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二十八、本合同一式三份,经甲、乙双方及担保人签字后生效。
二十九、甲、乙双方另外特别约定之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经双方协商决定乙方租赁甲方车壹辆。预计时间为车牌号为。特别协议如下:
1、甲方向乙方提供技术状况良好,各种行车证照手续齐全,有效合法的车辆。
2、甲方负责车辆的完好性,负责车辆的维护,保养等正常维修费用,乙方负责车辆行驶期间的油料费、过路过桥费、洗车费、停车费、司机的食宿费用以及属于乙方责任的罚款。
3、如租赁车辆在租赁期间发生故障,甲方应立即组织并完成故障修理,如车辆无法处理故障,甲方应及时尽快提供不低于租赁车辆档次且状况完好的另外车辆更换故障车辆,故障期间不及租金。
4、市区内12小时为1天,长途24小时为1天。
5、租赁期间,乙方使用车辆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法令、规章,安全行车。不得租用租赁车辆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不得用租赁的车辆从事营业性运输;不得将车辆转租、出借、典当、抵押;不得运输易燃、易爆、易腐蚀等物品及污秽物品;不得用所租车辆进行任何形式的竞赛和测试(验)等。
6、发车地点为_________时间为___年___月___日点分,公里数为______油为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