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条 出租物的转让
在租赁期间甲方不得转让以及收回乙方承租的设备。乙方也不得将设备转租给别人。
第六条 专用设施、场地的维修、保养
6.1乙方在租赁期间享有租赁物所属设施的专用权。乙方应负责租赁物内专用设施的维护、保养,甲方对此有检查监督权。
6.2乙方对租赁物附属物负有妥善使用及维护之责任,对各种可能出现的故障和危险应及时消除,以避免一切可能发生的隐患。
6.3甲方在移交设备的同时应移交所有设备的相关资料,并积极配合乙方,指导乙方熟悉设备的使用,协助乙方了解设备的维护。
第七条 免责条款
发生严重自然灾害、战争或其他不可抗力,造成合同无法正常履行的情况下,双方都不负责任!
第八条 合同终止
本合同提前终止或有效期满,甲、乙双方未达成续租协议的,乙方应于终止之日或租赁期限满之日迁离租赁物,并将其反还甲方。乙方逾期不迁离或不反还租赁物的,应向甲方加倍支付租金,但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其不接受双倍租金,被有权收回租赁物,强行将租赁场地内的物品办理租赁物,且不负保管责任。
第九条 适用法律
9.1 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
9.2 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
第十条 其它条款
10.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2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第十一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租人(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按照诚实信用、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出租人与承租人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乙方因建设工程施工需要,租用甲方的钢管、扣件、各种脚手架配件等建筑设备,甲方同意有偿出租给乙方使用。
二、租赁物种类、数量、租金及损坏租赁物的赔偿标准:
种 类
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