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出租方应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管理网络,对承租方的安全工作进行统一协调和管理。
4、对安全生产监管、消防、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发现的事故隐患,出租方有责任按照安全管理职责,落实整改或督促承租单位进行整改。并有权对承租方进行经济处罚。
5、如果发现承租方存在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出租方应立即要求承租方停止违法行为,并必要时及时向所在地的安全生产、消防、技术监督等部门报告。
6、租赁合同生效后的15天内,出租方应将与承租方签订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报送租赁厂房、场所所在地的辖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二、承租方的安全管理职责
1、承租方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资质和条件,并服从出租单位在安全管理工作中的统一协调和管理。
2、承租方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和消防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安全管理人员,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消防以及正确使用特种设备的日常教育和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此外,承租方还应制定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
3、承租方应加强安全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在装修和设备安装时,应符合相关技术标准和安全规定;各类电器和机械设备应符合安全规定;锅炉和压力表、安全阀应定期校验,严禁超温、超压和其他违规使用,不得擅自对系统进行改动。
4、承租厂房、场所的时候,不得破坏建筑结构;未经出租单位书面同意,不得擅自转租房屋、场所。
5、如果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承租方应根据事故类别,及时、如实向上级有关监管部门报告。
三、租赁双方共同履行的安全管理职责
1、本安全管理协议书作为租赁合同的附加文件,在租赁双方签订租赁合同时一并签订。
2、租赁双方不得堵塞、封闭、占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
3、租赁双方在设有车间或者仓库的建筑物内,不得设置员工集体宿舍。
4、特种设备在经过检测、检验(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并需按规定进行年检复审。电器线路的架设必须符合《低压用户电器装置规程》的规定。
5、合同生效后15天内,出租方应按规定向所在地房地产登记机构办理租赁合同的登记备案。并将与承租方签订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报所在地的辖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本安全管理协议书一式三份,其中出租方、承租方和所属辖区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各执一份。
出租方:承租方:
负责人:负责人: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日期:日期: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厂房出租给乙方使用的有关事宜,双方达成协议并签定协议如下:
一、出租厂房情况
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厂房座落在租赁建筑面积为______平方米,房类型为______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