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正旺建材大市场促进繁荣,实现“统一管理、划区经营”的经营理念,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正旺建材大市场商铺出租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商铺坐落地址:襄阳市中原路正旺大市场 幢_ _号商铺,建筑面积 ㎡
第二条、乙方租用上述铺面用以经营 业种(品牌),如转作经营其他业种须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租赁期间不得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第三条、租赁期限:20_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计 个月。
第四条、租金和租金交纳方式及经营保证金:
一、双方约定按下列第 1 种方式缴纳租金
1、按年交纳,先付后用,于每租约年 30日前支付下年的租金:
20_年20_年月日为免租期;
20_年20_年月日,年租金标准:元/米2/月,年租金共计人民币(大写) (¥ ),20_年 月 日前支付;
20_年20_年月日,年租金标准:元/米2/月,年租金共计人民币(大写) (¥ ),20_年 月 日前支付;
2、元/年,三年一次性交纳,先付后用,共计人民币(大写) 元(¥)。
二、乙方在签约时一次性缴纳经营保证金共计人民币(大写)_______ 元整(¥)。此经营保证金是为了保证乙方遵循市场的统一管理、合法经营和按时缴纳水电物业等相关费用方面,在合同到期后60天内经甲方确认没有任何遗留问题后无息退还。
第五条、市场物业管理费用、水电费、维修费等缴费办法:
1、市场物业管理费:物业管理费经物价部门核定,收费标准是0.65元/m2/月,一年一收。
2、水电费:按相关规定进行预交,甲方于合同期的租约年度与乙方结算,多退少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