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甲方租赁给乙方的厂房坐落在
2、坐落方位:甲方租赁给乙方的厂房坐落在。
3、租赁主要建筑物
4、租赁的设备清单
二、厂房及设备起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1、厂房及设备租赁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租赁期为 年。
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的厂房及设备,乙方应如期归还,乙方需继续承租的,应于租赁期满前 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三、租金:甲、乙双方约定,该厂房及设备租赁年租金为 万元整( 元)。
四、厂房及设备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1、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厂房及设备、设施。如因人为原因致使该厂房及设备、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经济赔偿。
2、乙方另需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需经得甲方同意,按规定须向有关部门审批的,则还应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
五、厂房转租和归还
1、乙方在租赁期间,不得将厂房、设备、转借给第三方。如未经甲方的书面同意转租、转借,甲方有权终止租赁协议。
2、租赁期满后,该厂房、设备归还时,应当符合正常使用状态及设备完好、可正常运行。
六、租赁期间其他有关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