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乙方在停车场内所受损失,乙方应当自行向造成损害的.他方索赔。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且无协同解决义务。
2.乙方对甲方停车位的使用及其车辆进出停车场、停车位或其停放,不得损害其他人的合法权益。因乙方原因造成他方损害的,乙方应当赔偿并承担全部责任。
第四条保险
乙方应当为在本停车位停放的车辆,自行投保包括车辆盗抢险等保险。甲方无义务对本停车位及地上停放车辆投保。
第五条免责条款
1.本合同期内,因不可抗力原因,如地震、战争等自然灾害或政府决策导致该停车场丧失使用功能或不能使用的,本合同自然终止,甲、乙双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本合同期内,因不可抗力原因,如雨水、洪水等自然灾害导致乙方车辆受损或报废的,甲方不承担乙方车辆的任何赔偿。
第六条附则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双方不得异议。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租方(甲方):身份证号:
承租方(乙方):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同意按照下列条款签订本租赁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1、甲方向乙方出租地下停车位,车位号码是---号。
2、租期期限及车位租金: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租金合计人民币-----元(大写:-------)。租金由乙方在签署协议后一次性支付给甲方。租赁期内的车位管理费等一切杂费由乙方承担。
3、双方只构成车位租赁关系,不构成保管关系。乙方应自行做好车辆的安全防护工作,如因车辆受损或车内物品丢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乙方停放至停车位上的车辆如因车辆受损,由乙方自行向损害方索赔,甲方不负担任何责任。
5、在租赁期内,该车位的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对该车位只有使用权,乙方不得在租期内对该车位进行销售、转让、转租、抵押或采取其他任何侵犯租赁物件所有权的行为,违者罚一年租金。
6、乙方不得擅自更改本协议停车位的用途;乙方停放的车辆内不得有人、物品留置;乙方停放的车辆不得外附或内装任何危险物品,如易燃、易爆、腐蚀性等违禁物。由于上述原因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7、乙方承诺并遵守该停车地点管理办公室制定的停车管理规定,如因为乙方原因导致停车场地受损,后果由乙方负全责。
8、乙方进出本停车场的车辆必须服从当值保安员的指挥,以及配合物业公司的管理。
9、租约期满,甲乙双方如不租或续租,都应提前1个月通知对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租权。
10、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电话:电话: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