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烟花爆竹及民爆物品:规范危险化学品经营秩序,依法取缔各类非法经营活动并从严控制辖区内烟花爆竹零售点的设立,严格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行烟花爆竹配送和定点销售制度,加大“打非”力度,坚决打击非法从事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的行为。
4、学校、幼儿园安全。全面落实教育部等部委颁发的《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协助有关部门加强对中小学生安全教育、强化安全管理,切实加大安全隐患排查和校园周边整治力度。
5、落实对辖区生产经营活动监管的工作机制,强化管理、监督和检查力度,每月对辖区内重点单位进行不少于一次的巡查,积极配合相关职能部门查处本辖区内从事非法生产经营活动的案件,及时报送案件查处情况,坚决打击辖区内生产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保持对打假治劣的高压态势,建立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