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有权在冬季无法施工时提出设备报停,双方签订设备报停协议。如乙方不及时办理手续,计算租金时间以甲方提出的报停时间为准。
第六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承租期内,甲方拥有设备的使用权;对设备操作人员拥有安全教育、统一管理的权利;对表现不好、消极怠工、酒后操作、无证上岗、不服从管理的操作人员有权提出清退。
2. 甲方应向租赁方提供相应的设备场地、基础地质资料,排除影响设备基础和运转的一切障碍(包括地下管道、沟洞、电缆线路或其他地下、地上设施、设备相互碰撞);并按相关设计要求制作基础,提供完善的资料(包括勘察报告、混凝土标号、试压数据、接地电阻值、水平垂直度数据),避免出现基础倾斜等后果。
3. 甲方应保证设备进出场道路的通畅,并做好设备进场后的保卫工作。在租赁期间造成机械设备丢失,甲方要按当时市价予以赔偿。
4. 甲方要严格监控机械设备超载工作。甲方安排安检人员,定期检查吊车大绳、索具磨损程度,定期更换。
第七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工程、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的需要,乙方须向甲方提供详细的基础图纸,为甲方制作基础做好准备。
2、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与该设备有关的合法手续(包括报检、机械试运转交接手续)、资料,所有证件、资料复印件均需盖章有效,并及时组织机械进场。如手续不全造成甲方停工,所有经济损失由乙方支付。
3、乙方应遵守施工进度和要求,按时维修、保养机械设备。
4、在施工过程中如果机械设备发生故障,乙方应及时派机修人员赶赴现场检查、抢修。每月机修保养时间不得少于两天,超过两天因机械故障造成停机(8小时以上),乙方不收当日台班费,并赔偿一定的经济损失。
5、机械设备的安装拆除、顶升、附着由乙方负责,以及设备拆装、运输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问题由乙方承担。
6、租赁设备在操作过程中出现的事故,承租方不承担其事故责任。如影响甲方工程正常运转,乙方须按日向甲方支付误工费。
7、出租方逾期提供全套租赁设备,如未能及时完成拆装、运输、升降、锚固等工作的,每逾期一日按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八条:安全责任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