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乙方迟延交货每超过一日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违约金。
4、乙方迟延交货超过三日的除按前款规定支付违约金外甲方还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已收取的价款应全额返还。
5、甲方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合同的应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七、协商与仲裁本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无果可提请仲裁委员会仲裁或经甲方所属地人民法院裁决。
八、合同说明合同自双方合法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至物资交货完毕、验收合格、结清全部货款止。如甲乙双方在合同期内单方废除本合同违约方必须向对方支付总货款的作为违约赔偿金。
九、其他约定的事项
1、乙方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身份证的复印峻如果是有代理人签订合同需提供法人的委托书。
2、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
3、其他与合同有关的协商事项均以双方认可的文字函电为依据其为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4、合同供应期至工程竣工止。自合同签订日起双方将受本合同约束并执行合同条款至合同结束。
5、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处理。
十、合同签订
甲方乙方
单位名称章单位名称章
甲方代表人
乙方代表人
年月日:
甲方(采购方):
乙方(供应商):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的利益并确保责任得到履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购买LED照明灯具达成了如下协议:
第一条、合同标的(名称、规格、型号、单价等)
第二条:合同价格
根据本合同,甲方的采购价格是指乙方出售的现场货物价格,具体包括原材料费、加工费、包装费、运费、税率以及可能产生的保险费和知识产权费用。乙方提供的货物的运输人员费用、邮资费用以及随货物一起提供的工具、配件和材料的费用已包含在本合同中商定的价格中,甲方无需额外支付给乙方费用。
第三条:质量保证
1.乙方向甲方出售的货物质量保证期为月,自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乙方应确保所提供的货物的质量和技术规格与甲方采购定单中所要求的质量和技术规格相一致;如果甲方对货物的质量和技术性能没有特殊要求,乙方的货物质量应达到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规范。
3.在质保期满且乙方没有违约的情况下,甲方应退还质保金或扣除双方确认的质保金后将剩余的质保金返还给乙方,质保金不计利息。
第四条、货物的结算与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