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交通部有关规章,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汽车租赁合同,设定下列条款,共同遵守。
1、乙方因需要向甲方承租车辆,租车期限为____月_____日至年月日。双方同意在此期限内进行租赁交易。
2、车辆信息:汽车的名称、型号和车牌号码如下所示:
3、租赁车辆的交接地点将在租赁期限内确定并通知双方。
4、根据租赁期限和租金的约定,乙方需要支付的总租金为_______,其中包括预付的定金和租金的全款。乙方需要在使用车辆之前支付全部租金。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承诺提供给乙方的车辆具备合法有效的证照,且技术状况良好。
2、甲方将负责为租赁车辆投保财产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等保险费用。
3、如果乙方违反合同约定,甲方有权收回租赁车辆。
4、对于非甲方原因造成的损失,甲方将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5、甲方将协助乙方处理发生的交通事故,并及时按照规定办理索赔手续。
6、甲方有权按时收取租金,并可以使用乙方的押金和其他抵押物用于抵扣租金和车辆损坏或缺件的赔偿。如果保险理赔不足以支付这些费用,甲方仍然有权继续追偿。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提供给甲方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身份证、户口簿、驾驶证、单位营业执照副本等),否则乙方将对由此产生的责任承担全部责任。
2、乙方应认真检查并掌握租赁车辆的各种性能和操作方法,并在验收清点车辆附件后签字离开。如果由于乙方操作不当或保管不善导致车辆遗失或附件损坏,乙方应向甲方进行赔偿。
本协议一式两份,自双方盖章签字起即刻生效。如果出现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将通过协商解决。附加协议(与车辆租用合同书具有同等效力)。
甲 方(章): 乙 方(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 真: 传 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