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乙方:
日期:_____日期: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合作共赢的基础上,就甲方场地及设施租赁给乙方使用的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标的物
1、租赁标的物的位置位于 ;
2、租赁标的物包括。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暂定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免租期限为: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期间供乙方进行设备改造及其他相关作业)。
第三条:租赁用途
乙方所用的租赁标的物用于 。
第四条:租金
1、合同签订后,支付预付款万元,此预付款为首年租金的一部分;
2、根据年产量,按 元/吨(包括除电、水、暖气外一切费用),乙方向甲方结算上年度租金;
3、每年 月 日前,在甲方向乙方提供正规合法发票后,乙方向甲方交租金 万元,按产量计租,若租金不足 万元时,按 万元计;若租金超出万元,超出部分租金次年 月 日前一并支付;
4、租金支付方式为银行转账。
第五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监督乙方履行合同的权力;
2、依法制订有关治安、消防、交通安全、安全用电、环保、卫生等内容的各项规章制度并负责监督实施;
3、甲方对出租标的物必须拥有所有权,且无任何纠纷;
4、在租赁期间内,乙方在对租赁物进行改造中,甲方需全力配合;
5、有权协助各级行政管理机关对乙方进行监督检查;
6、甲方有保障租赁标的物所需水、电、暖等正常使用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