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根据本合同规定,本合同共有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单位盖章、预付款到达乙方指定账户之日起生效。
根据本合同规定,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单位盖章,并且预付款到达乙方指定账户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甲方(供货方):乙方(购货方):
根据《合同法》及其有关法律法规,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在合约期内为乙方供应商品,达成如下协议:
一、商品的供应甲方向乙方供应干杂调味品等。
二、商品的质量
甲方向乙方供应的商品的质量应当符合该商品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对于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商品,应按照通常标准或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进行评判。
三、商品的价格及定货明细表
1、甲方向乙方供应的商品的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除非要执行国家订价或国家指导价。
2、甲方供应的商品交易价格以双方确认的定货清单为准。(见下表)
3、甲方在供货价发生提价变动时,应提前十天通知乙方,并在征得乙方同意的前提下方可执行。商品上涨后产生的超定单货款在下一季度支付。
四、商品的包装方式
甲方向乙方供应的商品的包装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通用方式进行。如果没有通用的方式,应采取足以保护商品的包装方式,保证商品安全、卫生地运抵乙方。商品的包装由甲方负担。
五、供应商品的期限、地点、方式
1、甲方自合同签订日起开始向乙方供货。
2、若乙方更改需求,甲方在收到该更改通知后5日内未提出书面异议的,则视为甲方同意按更改后的定货单交货。
3、供货的地点为8888各店配货中心(库房)。
4、甲方须保证在收到乙方通知后,严格按照乙方指定的时段,在8小时内将商品送抵乙方配货中心,并保证缺货率不高于10%。否则,乙方将考虑和甲方的合作,并保留追究因甲方缺货所造成的乙方损失的权利。
5、甲方交货时,送货的运费由甲方负责。
六、检验的标准与方式
1、对于甲方供应的货物,乙方在验收时采用本协议第二条的标准作为质量检验标准。
2、乙方收货时仅对甲方所供应物的数量进行验收,或只对货物进行抽检。
七、供应商品的退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