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本协议共有两份,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双方不得对协议内容提出任何异议。
甲方:乙方:
电话:电话:
日期:20__年______月_____日
甲方(出租人):
乙方(承租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其拥有的坐落于 地下车位一个,车位号 ,现将该车位租赁给乙方使用。
二、该车位租赁期为 个月,租赁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该车位月租金为 元,合计 元(大写 )。乙方应在 年 月日一次性支付给甲方。乙方付完租金后,甲方将车位IC卡交给乙方。租赁期内,甲方将负责缴纳全年的车位物业管理费;如乙方将车位IC卡丢失,乙方应负责补办,并承担补办费用。
三、乙方向甲方承诺,在租赁期内将该车位作为停车使用,不得有违法违规使用行为,如丢放物品、转租、出售等。否则,乙方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车位在租赁期内受到人为损坏,乙方将自行负责维护并赔偿。
四、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租赁车位,乙方应按时交还。乙方如需续租,必须在租赁期满前一个月内通知甲方,并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五、双方违约的处理:任何一方违约时,应向受损失方支付元违约金。违约行为包括单方解除合同、擅自转租、出售、改变用途、逾期交付车位。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违约方还应负责相应的赔偿。
六、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叁份,由甲、乙双方及长江国际雅园物业(备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补充条款:
甲方(出租人): 乙方(承租人):
电 话: 电 话:
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规定,经过甲乙双方自愿、平等、互利的协商,达成以下协议如下。
一、甲方同意将其拥有的地下车位一个,车位号,出租给乙方使用。
二、车位的租赁期为个月,起始日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每月租金为元,总租金为(大写金额)。乙方应在年月日一次性支付给甲方。乙方一旦支付完租金,甲方将交付车位IC卡给乙方。在租赁期内,甲方将负责支付全年的车位物业管理费。乙方如果不慎丢失车位IC卡,需要自行补办,并承担相应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