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如果乙方需要改善装修或增加设备,必须征得甲方同意。
7、乙方退房时必须清空房屋内的家具物品,不得故意滞留占用。如果逾期不搬离,视为乙方放弃所有权,甲方有权自行处理。
8、如果房屋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双方损失,双方不承担责任。
9、自签约之日起,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解除合同。如果双方因客观原因需要解除合同,应提前20天通知对方,并支付一个月的租金作为违约金。
10、甲方应提供出租房屋所需的所有合法文件,如果因为房屋产权问题影响乙方在租期内的居住使用,甲方应承担全部损失。
11、乙方在租用期间,甲方如需察看房屋,需提前通知乙方。
1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转借或将租赁房屋出租给他人,否则视为违约,甲方有权立即收回房屋。
13、在合同期满前两个月,双方应商定是否续租的事宜。
第四条:
本合同经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果有未尽事宜,双方应根据诚信原则共同商议并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五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并各自保留一份作为证明。
第六条:
补充条款:房屋内现有分体空调、英寸彩色电视机、洗衣机、电话机和部分家具。
甲方:_____(甲方签字)_____
乙方:_____(乙方签字)_____
日期:_____(签约日期)_____
日期:_____(签约日期)_____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条款如下:
一、甲方将拥有产权或处置权的'____市的房屋(建筑面积 平方米),出租给乙作___使用。
二、租期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即____个月)。
三、该房屋每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元整,乙方每个月向甲方缴纳租金____元整,并于每个月的____日前交清,甲方须开具(收据或发票)给乙方。
四、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乙方应向甲方交纳 个月的房屋租金作为履约保证金和 元整的室内财物押金,上述保证金和押金合同期满后退还乙方。
五、租赁期间房屋的房产税、营业税及附加税、个人、土地使用费、出租管理费由 方负责交纳;电话费、保安费、水电费、卫生费、电梯费、房屋管理费由 方负责交纳。
六、乙方必须依约交付租金,如有拖欠租金,甲方每天按月租金的5%加收滞约金拖欠租金达 天以上,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并有权拒绝退还履约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