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的5月1日至10月1日为防汛期。
(二)重点部位
本局防汛的重点部位包括大院内的一楼和后院的消防通道,以及各排水沟口、孔和楼房房顶等。
(三)防汛措施
1、在5月上旬,对上述各重点部位逐一进行全面排查;
2、在5月中旬,对存在的隐患及时采取补救措施,确保各排水沟口、孔畅通无阻;
3、在5月底之前,对相关设施进行维护,对易裂、易倒、易断(折)的设施进行加固或更换;
4、在5月底之前,对一楼办公室、仓库等直接接触地面且易湿、易潮、易腐的相关办公用品或物品,进行铺垫或高处置放;
5、做好防汛器材的准备工作。在5月底之前,除现有的防汛器材和设备外,根据防汛工作的需要及早配备;
6、注意掌握气象信息。从5月1日起,随时关注电视、广播、报纸等新闻媒体上发布的气象信息,一旦出现异常天气或大量降雨的情况,提前采取防范措施;
7、加强住所的防洪防汛工作。防汛期间,职工的住所防洪防汛工作需服从所在街道防汛指挥部或物管单位的统一安排和指挥。
(四)组建防洪防汛抢险队
防洪防汛抢险队员由现有在职职工中身体健康、年富力强且具有高度责任感和一定防汛抢险经验的人员担任。一旦出现险情,防汛抢险队将在局防汛工作领导小组的指挥下,负责具体的防汛抢险工作。
三、防汛值班
我们将实行汛期安全值班制度,并设立防洪防汛值班电话,以确保上级情况的下达和下级情况的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