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拖欠租金累计达到______个月。
租赁合同如因期满而终止时,若承租人确实无法找到房屋,出租人应酌情延长租赁期限。
若承租人逾期不搬迁,出租人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和申请执行,承租人需承担由此所造成的损失。
合同期满后,若出租人继续出租房屋,承租人享有优先权。
第三条 租金和租金的支付期限
租金的标准和支付期限按照国家的规定执行(若国家没有统一规定,则由出租人和承租人协商确定,但不得任意抬高)。
第四条 租赁期间的房屋维修
房屋维修是出租人的责任。出租人应每隔______月(或年)对房屋及其设备进行认真检查和维修,以保障承租人的居住安全和正常使用。
出租人在维修房屋时,承租人应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若出租人确实无力维修房屋,可以与承租人协商共同维修,承租人支付的维修费用可以充抵租金或由出租人分期偿还。
第五条 出租人与承租人的变更
1.如果出租人将房产所有权转让给第三方,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仍然有效。
2.出租人出售房屋时,应在______个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
3.若承租人需要与第三方互换住房,应事先征得出租人的同意,出租人应支持承租人的合理要求。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若出租人未按照合同规定向承租人交付符合要求的房屋,应赔偿______元。
2.若出租人未按时交付出租房屋供承租人使用,应支付违约金______元。
3.若出租人未按照要求修缮出租房屋,应支付违约金______元;若因此造成承租人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应赔偿相应的损失。
4.若承租人逾期未支付租金,除应及时补交外,还需支付违约金______元。
5.若承租人违反合同,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租给他人使用,应支付违约金______元;若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损坏,还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七条 免责条件
若房屋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损坏并给承租人造成损失,双方互不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