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租赁时间:
1.1、设备1 从 年 月 日(设备抵达现场、经甲方验收合格并具备作业条件开始)至 年 月 日(甲方通知乙方停止作业止),共计 日历天;
1.2、设备2 从 年 月 日(设备抵达现场、经甲方验收合格并具备作业条件开始)至 年 月 日(甲方通知乙方停止作业止),共计 日历天;
2、计算方法:(请选择)
2.1、按月计算:每月工作天数不少于 天,每天不少于 小时;
2.2、按台班计算:每台班按8小时计算,每天8-12小时,按1.5个台班计算,超过12小时,按2个台班计算,不另计加班费;在租期内随时听从甲方安排工作,满足进度要求(含甲方赶工期间对租赁机械的工作时间需求)。
2.3、□按小时计算:
2.4、乙方应将设备每天的使用情况报表送甲方现场负责人签字确认,实际租赁时间以甲方现场负责人确认的书面记录为准,如果使用情况未经确认,结算时不予考虑。
第四条、租赁单价及付款方式
1、租赁单价:
1.1、 月租金:
1.2、台班租金:
1.3、小时租金:
1.4、设备进出场费: ;安拆费:
1.5、若租赁期间,因甲方原因停工,机械停滞期间的租赁费按 元/天收取,并按实际停工天数予以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