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其它约定:
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终止于合同完全履行或其它解除事由出现时。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3、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就景融时代广场项目砂、石料采购事宜达成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如下约定:
一、标的物的供应:
甲方在江滨时代项目工程施工中,乙方负责向甲方供应0.5cm左右中粗砂和石子粒径为2.0cm及以下的石料。乙方保证按需、分批次、及时、按规格向甲方供应砂、石料。
二、交货时间、地点及方式:
1、交货时间:每次交货前,甲方提前以电话方式通知乙方需求量交货的详细时间,乙方保证24小时电话开机。
2、交货地点:工地现场。
3、交货方式:乙方负责用汽车运输到甲方指定工地现场,车辆进、出本工地须符合环保且遵守施工现场安全规定。否则所发生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
三、履行期限:自20__年03月01日至景融时代广场项目主体结构完工。
四、价格、结算方式和付款方式:
1、石子粒径为2.0cm以下的石料每立方米68元整;石子粒径为2.0cm左右的石料每立方米68元整。石料单价根据市场波动双方协商调整,此单价包含运费、油费,不含税收。
2、0.5cm左右中粗砂每立方米,粗砂单价根据市场波动双方协商调整,此单价包含运费、油费,不含税收。
3、货到工地现场实测实量,以实际方量为准签发小票计算。
4、付款方式:每月结一次,按签收的小票双方核对无误后次月月末结前一个月的料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