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协议终止及解除的约定
1、乙方在租赁期满后如需续租,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由双方另行协商续租事宜。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续租权。
2、租赁期满后,乙方应在日内将房屋交还甲方;任何滞留物,如未取得甲方谅解,均视为放弃,任凭甲方处置,乙方绝无异议。
3、本协议一经双方签字后立即生效;未经双方同意,不得任意终止,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
八、违约及处理
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在未征得对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不履行本协议规定条款,导致本协议中途终止(本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则视为该方违约,双方同意违约金为合同总额的百分之十,若违约金不足弥补无过错方之损失,则违约方还需就不足部分支付赔偿金。
2、若双方在执行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事宜时发生争议,应首先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提起诉讼。
九、其他
1、本协议附件是本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3、乙方须在本合同签订之日向甲方交付履约保证金元整,自乙方交付履约保证金之日本合同开始生效,甲方收到乙方履约保证金后将房屋交付乙方开始装修。解除合同无违约情况下无息退还。
4、双方终止合同须提前壹个月书面通知。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日期:
日期:
出租方(甲方):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房屋租赁的法律及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特签定本合同如下:
一、租赁范围及用途
甲方同意将位于______街___号第______层楼的办公场地及其设施租赁给乙方作为办公场地使用,整层建筑面积为___平方米(因甲方四楼尚有三间对外出租房尚末到期,乙方暂时租用七间,约___平方米)。
二、租赁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