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对本合同内容的任何修改、补充或变更须采用书面形式,并获得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认同。本合同修改、变更部分应视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甲方:___________(签名/章)乙方:___________(签名/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北京市汽车租赁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车辆出租方(甲方)和承租方(乙方)充分协商一致,就租赁汽车事宜订立本合同。
租赁物:本次租赁的车辆为华晨宝马520Li领先型(或豪华型),车辆颜色为_________,车辆号牌为________________。
租赁合同期限:本次租赁合同自20_年4月1日起至20x年3月31日止。租赁费用为每月租金人民币壹万贰仟元整(不包括汽油费、车辆保养费和驾驶员工资)。租车押金为陆万元整。押金和租金的支付方式为:租车租金每月预付结算一次,租车押金一次性支付。租金可以通过现金、支票或托收方式支付到甲方的银行账号:银行账号:户名:账号:开户行:
一、甲方的权利:
1、甲方拥有车辆的所有权,并保证没有第三方对车辆主张权利,保证乙方在租赁期间可以无障碍地使用车辆。
2、甲方有权按期、足额收取双方认定的租赁费和相关押金。
二、甲方的义务:
1、负担出租车辆的保险费、车船使用税、年度检验费以及车辆丢失导致的车辆现值损失。
2、向乙方提供不低于一级技术状况的车辆,并提供齐全的行驶证件。
3、向乙方提供救援服务,具体办法按照甲方《救援制度》的规定执行。注:五环内24小时免费救援。
(1)接到救援电话后,甲方将在2-4小时内到达救援地点。
(2)如果故障可以在2小时内解决,甲方将在现场排除故障;如果2小时无法解决,甲方将安排同等档次的车型替换。
(3)救援内容不包括更换轮胎、忘带钥匙、钥匙忘在车内。如确实需要救援,每次收费为100元,限在五环内。
4、负责直接向保险公司理赔事故车辆和丢失车辆的损失。
5、协助乙方处理交通事故。
6、在租赁前,甲方除了要确保车辆的发动机、仪表盘等技术状况良好,还需保证车辆配备齐全的随车物件,包括随车工具、备胎、灭火器、防盗装置等。
7、甲方负责办理车辆正常上路行驶的一切手续和费用,并承担车辆的六种主险费用(车损险、划痕险、玻璃破碎险、不计免赔、第三者责任险20万、司乘险2万)。
8、甲方承担不低于70%因交通事故或盗抢造成的租赁车辆的现值损失。
9、甲方承担保险公司相关条款范围内的第三者责任险。
10、甲方对所获得的乙方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三、乙方的权利:
1、根据合同约定,乙方拥有车辆的使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