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每节标准节每个月的租金为元。
2、每道扶墙每个月的租金为元,按实际使用数量计算。
3、扶墙安装人工费,包括汽车吊装、汽车运输、安装、升节、拆节、资料等,每道扶墙为元。
三、租赁用途和期限:
1、本租赁设备用于乙方项目部的工程施工。
2、本设备的租赁期限为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按实际设备进出工地进行结算。
四、租赁费用:
1、押金:乙方在租赁设备进入工地前需要缴纳押金,押金将在租赁设备使用完毕后退还。
2、租金:从设备安装调试合格后开始计算,直到乙方通知甲方可以拆卸设备为止。如果不满一个月,按天数计算。租金需在每个月的日前付清,否则甲方有权将塔机拆卸并归还。
3、设备的安装、拆卸、运输、进出工地的费用(其中安装包括25吨以内的汽车吊装,超出部分按实际计算,运费包括塔机标准独立高度以内的费用,超出部分按实际计算)共计元/台,由乙方负责。
4、设备基础连接螺丝费用按实际计算,由乙方负责。
5、塔吊设备检测费用由乙方负责。
五、设备使用及维修:
1、设备必须经甲、乙双方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如果未经调试合格,乙方立即使用,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2、本租赁设备在使用期间的所有材料费、修理费、保养费等由甲方负责。如果由于乙方的不当使用导致人为损坏,乙方需承担责任。
3、本租赁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持有相关部门颁发的上岗证。操作人员由乙方自行解决。
4、本租赁设备的操作人员应负责设备的日常维修保养工作,如果不按规范操作造成安全事故,乙方需承担责任。由于机械设备本身质量问题所引起的安全事故由甲方负责。
5、租赁结束后的十天内需付清所有费用。
六、其他事项:
1、未尽事宜需协商补充,详见附件。
2、如有争议无法通过协商解决,可上诉至法院。
3、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租赁完毕后自行失效。
4、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