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逾期未付款千分之五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二)甲方书面催告乙方之日起的30日内,乙方仍未付款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违约责任由乙方承担,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
第六条
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将上述标的交付给乙方,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第____款内容处理。
(一)每逾期一日,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已收款千分之五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二) 乙方书面催告甲方之日起的30日内,甲方仍未交付上述标的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违约责任由甲方承担,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负责赔偿。
第七条
本合同签定后,若甲乙任何一方以任何理由反悔的,或因违约而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的,需向对方赔偿违约金人民币万元,并赔偿对方经济损失,同时承担双方全部中介费用。
第八条
本次交易过户手续由甲方负责办理,中介方协助。所需材料由甲乙双方提供,办理过户过程中需要交纳的税费按照法律规定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
第九条
本次交易甲方需支付中介费 万元,乙方支付中介费万元。本合同签订当日,甲乙双方各支付50%中介费;房屋产权交易手续完成后,甲乙双方移交标的当日,各支付余下的50%中介费。
第十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双方签定的补充协议,为买卖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补充条款与正文条款不一致的,以补充条款为准。
第十一条
本合同自三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条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