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乙方将以前厂里的化验设备搬入租赁的厂房内使用。
七、在甲方出租厂房给乙方期间,如遇国家征收、征用情况,甲乙双方的租赁协议将自行终止,国家给予的赔偿费用属于甲方所有。如果国家另行赔付搬迁费用,搬迁费用将由甲乙双方平分,员工待工人员补助费用将由甲乙双方按员工人数平均分配。
八、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租用的厂房转租给他人使用。
九、合同期满后,如果乙方希望继续租赁,应在合同期满前六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申请,经双方协商同意后,甲方将继续出租厂房给乙方使用,并重新签订合同。同样,如果合同期满后甲方不再继续出租厂房给乙方,甲方也需提前六个月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继续租用的权利。
十、乙方在承租期内,如果有改变厂房内部结构或进行装修的需求,需要征得甲方的同意并在安全前提下进行改造、装修工作。改造、装修所需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在租赁期内,甲方将厂房出租给乙方,乙方仅具有使用权。乙方在不续租后,不得擅自拆除、损坏房屋结构。如果乙方的行为导致甲方经济损失,乙方将全权负责赔偿。
十一、对于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将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场地租赁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位置、面积
(一)甲方将位于__的厂房及设施(以下称“租赁物”)出租给乙方。经甲乙双方确认,租赁场地面积为__平方米。
(二)租赁物以包租方式出租,由甲方承担租赁期间的修缮费用。
第二条租赁期限及费用支付
(一)租赁期限为0.5年,即从__年6月1日起至__年12月31日止。
(二)租赁期间乙方支付场地使用费5000元。
租赁期限届满前x个月,甲乙双方协商可由乙方继续租赁,但另行签订租赁场地厂房租赁合同。在同等承租条件下,乙方有权优先承租。
第三条租赁物的交付
(一)本出租场地厂房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x日内,甲方将租赁物按现状向乙方交付。乙方同意按租赁物的现状承租。
第四条专用设施、场地的维修、保养
1、租赁期间,乙方享有租赁物所属设施的专用权。乙方应负责租赁物的专用设施的维护、保养等事项。乙方保证在本场地厂房租赁合同终止时,租赁物归还甲方。
2、乙方对租赁物附属物负有妥善使用及维护之责任,对各种可能出现的故障和危险应及时消除,以避免一切可能发生的隐患。
第五条免责条款
1、若因政府有关租赁行为的法律法规的'修改或不可抗力导致甲方无法继续履行时,本场地厂房租赁合同自动终止且互不承担责任。
2、凡因发生严重自然灾害、战争或其他不能预见的、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场地厂房租赁合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用邮递或传真通知对方,并应在x日内,提供不可抗力的详情及场地厂房租赁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延期履行理由的证明文件。该项证明文件应由不可抗力发生地区的公证机关出具,如无法获得公证出具的证明文件,则提供其他有力证明。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免除相应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