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乙方逾期缴交租金的,除应及时如数补交外,还应支付违约金;违约金=迟延缴交天数_日租金金额_0.2%。
(二)、因乙方违约提前终止合同的,乙方应将租赁标的物完整无缺的交还甲方,同时甲方有权不退还乙方押金。
(三)、本合同解除或终止后,乙方未按交期还租赁房屋的,甲方除有权追索占用期间的水电、通讯、物业管理费等费用外,还有权按原租金标准收取占用期间的房租。因逾期交房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十二、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同租赁房产的所在地法院起诉。
十三、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并可根据具体情况签订补充协议。
十四、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十五、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补充:乙方有优先承租权(五年以后,按市场价)
备注:租金:
20__年5月23日—20__年11月23日,租金为:贰万壹仟圆整(¥21000.00)
20__年11月23日—20__年5月23日,租金为:贰万壹仟圆整(¥21000.00)
20__年5月23日—20__年11月23日,租金为:贰万壹仟圆整(¥21000.00)
20__年11月23日—20__年11月23日,租金为:肆万叁仟伍佰圆整(¥43500.00)
20__年11月23日—20__年11月23日,租金为:肆万叁仟伍佰圆整(¥43500.00)
甲方:甲方:
有权签字人:有权签字人:
签约时间:年月 日 签约时间: 年月 日
电话: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