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租金优惠: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确定。
5、以上费用付至甲乙双方各自指定的账户:
甲方指定的账户:用户名
开户行
账号
乙方指定的账户:用户名
开户行
账号
第四条 租赁方式及所有权
1、租赁方式:本设备的租赁由甲方负责设备的操作和维护保养工作。
2、租赁设备的所有权:合同所列租赁设备的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对租赁设备只享有租赁期间的使用权,不拥有设备的所有权。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在设备上随意增加或减少部件,也不得以任何理由对设备进行抵押。
4、设备租赁期满,甲方出卖租赁设备时,乙方拥有优先购买权。
第五条 租赁设备的交付和验收
1、交付地点:乙方指定的地点为。
2、交付方式:由甲方交付给乙方或乙方指定的人员,乙方指定的人员为。
3、乙方应自收货时起48小时内在交付地点检查验收租赁设备;需要安装调试的设备应在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后由甲乙双方共同验收或双方共同指定的第三方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
4、如果乙方在验收时发现租赁设备的型号、规格、数量和技术性能(包括安全、环保性能)等有不符、不良或瑕疵等属于甲方的责任时,乙方应在交付日起一个月内将上述情况通知甲方,由甲方负责处理。
第六条 甲方的义务和责任
1、租赁期间甲方负责配备设备操作、维护人员,负责设备的操作、日常维护保养和故障处理,确保设备状态完好。
2、租赁期间甲方负责支付操作人员的工资及设备维修配件。
3、乙方设备因故障不能使用时,甲方应在4小时内恢复使用,如果超过4小时但不足一个工作日,扣除租金的30%;如果一个月中因故障停机天数累加超过五个工作日,扣除半个月的租金;如果一个月中因故障停机天数累加超过十个工作日,扣除全月的租金。
第七条 乙方的义务和责任
1、负责租赁期间设备的保护及看守。
2、乙方承担在租赁期间内发生的乙方责任租赁设备的毁损(正常损耗不在此内)和灭失的风险。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或造成损失时,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协商解决。
3、在租赁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租赁设备转让、转租给第三人使用,也不得变卖或作为抵押品。
第八条 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风暴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X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第九条 违约责任
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都应向对方赔付本合同总租金20%的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