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方:[乙方名称]
在乙方获悉甲方场地基本情况的前提下,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双方本着诚实守信、互利共赢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场地租赁给乙方使用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场地
1、场地位置:出租的场地位于甲方厂区内。具体位置为甲方厂区内,东至某某围墙、西至某某、南至某某、北至某某。
2、场地面积:场地面积约为某某平方米,实际面积待双方测量后确认。
3、场地租赁期限:经双方同意,该场地的租赁期限为10年,即某年某月某日始至某年某月某日。
4、场地现状:该场地目前为空地。
5、租赁费每年大写:壹拾万元、小写:,租赁费按年交纳。第一年租赁费限于某年前交清,以后每年租赁费必须于第二个续租年的第一个月内交清。
二、合作内容
1、甲方同意乙方自行出资在租赁的场地上建造混凝土搅拌站,并且乙方保证其建造的混凝土搅拌站及附属设施符合国家的相应建筑、消防等标准。因乙方违反相关部门的规定或因建筑本身不规范引发的事件、事故与甲方无关。
2、厂房建造期为某个月,从乙方进场日起算。超过建造期限,乙方需承担甲方相应的租金损失。
3、为充分发挥企业利益最大化,乙方保证在其租赁期间只采购甲方生产的水泥用于生产。
4、某门卫人员工资及过磅费用由甲乙双方各承担50%。
三、甲方义务
1、因租赁的场地系政府划拨土地,在场地租赁期内如遇政府动、拆迁或收回该土地,甲方有义务提前三个月告知乙方政府动、拆迁、收回土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