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即行生效。
甲方:
出租方,简称甲方,双方在友好协商的基础上,遵循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以下租赁协议:
一、甲方提供的车位:
甲方出租的车位位于地下停车场。
二、乙方提供的车辆信息:
车辆型号、车牌号码、车主姓名、车辆颜色及备注如下:
三、租赁方式:
1、甲方将地下 层 号 车位租予乙方使用。
2、双方同意租金为 元/月(大写:),甲方有权根据政府部门指导价或规定收费标准调整租金。
3、甲方提供金色家园智能卡一张,用于乙方停车与住宅智能系统出入使用,编号: ,押金 元/张(合同终止时退还),工本费 元/张。
4、付费方式:乙方必须在每月25日前缴交下月租金,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车位使用权,管理处有权中止智能卡功能,禁止乙方车辆进入。
四、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合法管理小区交通和车辆,()并制定车场《车辆管理条例》。
2、甲方有权禁止任何高度超过2米的车辆,漏油、漏水车辆进入停车场。
3、甲方有权无需事前通知或警告,将乙方违章车辆锁扣/拖走处理,相关费用及后果由乙方负责。
4、甲方应安排车场管理人员24小时值班及智能化监控管理。
5、甲方应负责停车场内消防设施、清洁卫生的维护。
五、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签订《租赁协议书》时,必须出示金色家园智能卡及提供车主身份证明、车辆行驶证等复印件。
2、乙方必须购买车辆全部保险,同时锁好车辆,贵重物品及车辆出入证不得放置于车内。否则,因车辆遗失(包括车内物品)及意外损坏,甲方不负任何赔偿责任。
3、乙方办理月租停车出入证后,该车辆享有当月内不限次数的出入停车场权利。
4、乙方必须将车辆停放在指定车位界线内,否则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及后果。
5、若乙方租用的车位被其他车辆占用,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协助撤离,甲方应尽量配合提供。
6、乙方必须遵照出入证的专车专用制度,禁止转借、交换、超期使用。
7、乙方不得利用车位作其他用途,如:装卸或堆积物品、维修车辆等。
8、乙方应自觉爱护停车场公共设施与卫生。
9、乙方应按时缴纳停车位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