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租赁期间,使用该场地所发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2、甲方发现该场地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时,乙方需无条件维修和承担费用。
五、场地转租和归还
1、乙方在租赁期间,不得将场地转租,不得做与工程无关的其他用途。
2、租赁期满后,该厂房归还时,应当符合正常使用状态。
六、租赁期间其他有关约定
1、租赁期间,甲方有权督促并协助乙方做好消防、安全、卫生工作。
2、租赁期间,乙方必须做好安全防护和必要的措施,甲方有权对乙方在生产经营期间的安全使用进行监督。乙方在租赁使用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事故均由乙方负责。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共同协商解决。
八、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合同经盖章签字后生效。
出租方: 承租方:
授权代表人: 授权代表:
签约日期:年 月 日
根据国家相关法规的规定,甲方和乙方在自愿、平等和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出租其合法拥有的线材厂闲置空地给乙方使用的事宜达成协议,并签署了以下合同:
一、租赁场地情况
甲方向乙方出租的场地位于莱福工地的围墙旁,租赁的建筑面积为1500平方米(按实际使用面积计算)。
二、租赁起止日期
1、场地租赁从xx年11月20日开始,到xx年4月20日结束,租期为5个月。
2、租期届满后,甲方有权收回租赁场地,乙方应按时归还。如乙方需要继续租赁或提前终止合同,应在租期届满前一个月提出书面申请,并经甲方同意。
三、租金支付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