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乙方应保障在合同约定的维修期内,为甲方无偿提维修服务,除非人为损坏,否则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取任何费用,一般报修应在3个工作日内服务到位。
七、其他事项
1、合同未尽事宜,均按《经济合同法》等法律、法规执行。合同附页、订货单、收货验收单与合同正本具同等法律效力。
2、如对本合同发生歧义或纠纷,由经济仲裁委员会裁决,同时各自保留法律诉讼权力。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章):乙方(章):
地址: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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