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商铺租赁期间,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
2、乙方需要中途退租的,需提前____月通知甲方,甲方同意则本合同解除。甲方不同意退租的.,在不影响甲方租赁收入的情况下乙方可以将商铺转租。
3、商铺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出租商铺:
(1)未经甲方同意,拆改、破坏商铺结构,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2)利用承租商铺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
(3)逾期未交纳按约定应当由乙方交纳的各项费用,并已经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害的。
4、商铺租赁期间,甲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并应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1)甲方无故干扰乙方正常使用租赁商铺及经营活动,严重影响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的;
(2)甲方人为停水停电,严重影响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的;
(3)租赁商铺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存在或发生质量问题,危及乙方人身财产安全的;
(4)甲方不依约履行租赁商铺的维修义务,经乙方催告后仍不维修或不承担维修费用的;
(5)甲方发生纠纷致使租赁商铺被查封的,或者出租商铺存在权属瑕疵发生争议影响乙方正常使用租赁商铺的。
5、租赁期满或租赁合同解除后,甲方按合同约定验收租赁商铺及附属设施、设备完好,乙方未拖欠租金及相关费用的,甲方收回租赁商铺,有剩余租金时须一并全额退回乙方。
第八条 商铺交付及收回的验收
甲方应保证租赁商铺本身及附属设施、设备均处于能够正常使用状态,验收时双方共同参与。
第九条 本合同共2页,一式____份,由甲、乙双方各执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他不尽事宜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诉诸法律途径解决。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