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货物的赔偿方法和免责条款
(一)乙方可将仓库财产及仓库内货物购买保险。甲方存放在乙方仓库的货物如有损失,乙方可按投保的保险公司赔偿金额和方法赔付甲方损失。
(二)不可抗力原因,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和货物损失,乙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通知对方,在七天内提供详情及证明文件。货物损失参照乙方投保的保险公司关于不可抗力的免赔责任执行,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三)若因政府有关租赁行为的法律法规的修改或政府行为导致乙方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时,将按本条第二款执行。
八、合同的终止
(一)本合同至所有货物出仓后立即终止。合同终止前,甲方必须缴清在租赁期内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二)本合同提前终止。如一方需提前解约,应提前二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并征得对方同意。提前解约的一方应补偿对方由此产生的损失。补偿损失为本合同一个月的租金。
九、通知
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甲、乙双方的文件往来及合同的有关通知和需求等,应以书面形式进行:甲方给予乙方或乙方给予甲方的文件或传真一经发出,挂号邮件以本合同第一页所述的地址并以对方为收件人付邮十日后或以专人递至前述地址,均视为已经送达。
十、适用法律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应由双方本着友好合作原则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通过仲裁程序解决,双方一致同意以乙方所在地的仲裁机构仲裁。
十一、其它条款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十二、合同效力
(一)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并收到甲方支付的首期租赁保证金款项后生效。
(二)本合同于 五20__年_月_日在顺德区签订。
甲方(印章)
乙方(印章)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甲方:
乙方:
根据合同法的相关条款,双方经过充分协商一致,特此签订本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一、租赁仓库座落于宁德市蕉城区闽东大广场G幢一层,使用面积为270平方米,特此出租给乙方使用。租赁期限为两年,从20__年3月6日起至20__年3月6日止。
二、租金
仓库的月租金为壹万叁仟伍佰元整人民币,租金按季度支付一次,共计肆万零伍佰元整人民币(租金必须在租赁期间生效交付)。下次的租金应提前5天交清,否则将视为违约。租赁租金满一周年后,将递增10%。此外,还需要支付壹万元整人民币作为店面押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