④乙方装修前必须把装修方案告之甲方,经甲方同意后方可施工。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将出租门面进行装修、改变门面主体结构或添加对门面结构有影响的设施、设备的;断电等自救措施。
(2)乙方可以解除合同的事由:
①甲方迟延交付出租门面10日以上的;
②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不承担维修责任,使乙方无法继续使用出租门面。
5、合同变更或解除,不能免除违约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事件包括战争、动乱、地震、飓风、洪水、冰雹、雪灾、政府行为、政策行为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2、因不可抗力致使当事人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的,应当在3日内通知对方,并在10日内提供证明。
3、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合同无法按期履行或不能履行的,所造成的包括但不限于租赁物的毁损等损失由双方各自承担。一方未尽通知义务的,应就扩大的损失负赔偿责任。
第十五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向门面所在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六条通讯地址
双方确认下列地址为双方的法定通讯地址,如有变更应及时通知对方。
出租方(甲方)通讯地址:____
联系人:____
电话: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