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甲方:
乙方:
经过友好协商,甲乙双方达成一致并签署了以下合同,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共赢的原则,希望双方共同遵守。
一、产品用途及信息
本合同所购石材将用于广场地面铺装工程施工。具体的产品名称、型号规格、质量等级、加工要求、单价、数量、交货时间等交易信息将根据甲乙双方的供需情况形成统一的文件模板,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石材合同清单)
二、合同付款及付款方式
本合同的总价款为人民币 元整。在合同签订后,甲方将向乙方支付定金人民币 元整。当乙方将上述产品装车拍照发车时,甲方将支付全部货款。
三、质量要求
(1)乙方需严格按照甲方确认的“石材合同清单”要求进行生产和加工。
(2)石材常规厚度(30mm 及以下)正负误差不超过2 mm,(40mm 及以上)正负误差不超过3 mm;规格板对角线误差不超过1mm;烧面、荔枝面均匀,平面及侧面要方正(90 度垂直)。
(3)立面及压顶石材规格误差不大于2 ㎜,光面石材光度达 75 度以上。
(4)由于石材的天然属性,石材板面带有色斑、色线等瑕疵的控制在10%以内。
(5)乙方有提供样板,乙方所生产批次的石材应与样板一致。
(6)石材的掉角、断裂以及表面的凹陷、裂缝等不得影响施工,并且需要符合国家建材标准中的相关要求。
四、交货地点及运输方式
(1)乙方负责联系物流,并由甲方承担运输费用。
(2)交货地点为甲方工程所在地。
(3)本项目的石材通常采用木托包装,四周用竹条包边并捆绑。
(3)交货时间:本合同签字盖章后的天内完成交货,即20--年 月 日完成交货。
(4)乙方应及时告知甲方运输的细节,包括但不限于装车拍照、物流联系方式、车牌号等。
五、验收标准、方式及提出异议
(1)验收标准:乙方所提供的石材需与甲方的“石材合同清单”中的质量、数量、规格、品种一致。
(2)验收方法:在货物送达甲方指定地点后,甲方需及时进行签收。签收程序包括核对石材的品种、规格、数量、包装是否破损等问题。如果甲方因自身原因未能完成验收程序,将默认为已核对签收,甲方不得再以品种、规格、数量、包装问题向乙方提出异议。如果核对石材的品种、规格、数量有不符之处,甲方应当及时拍照并将相关信息反馈给乙方,由乙方进行处理。
(3)在货物拆箱使用过程中,对于之前未发现的板面问题(如色差、瑕疵、厚度、尺寸等),甲方应将质量问题的产品进行拍照,并保留证据照片反馈给乙方。甲乙双方应进行协商处理,并在合理范围内满足甲方的要求。
六、违约责任
1、甲方应按合同支付货款,如由于甲方原因给乙方造成损失,则甲方需承担全部责任。如果甲方拖延支付货款,将按每天500元支付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