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乙方有权在租赁期限内使用该房屋,但不得损坏房屋及附属设施。
2.乙方在承租期限内如损坏房屋结构及附属设施,应照价赔偿。但如果是因为自然损坏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坏,乙方不承担责任。
3.乙方在租赁期内保证在该租赁房屋内的所有活动均符合中国的法律和该地点的管理规定,不进行任何违法行为。
4.乙方应按合同的规定,按时支付租金及其他各项费用。
八、租赁期满后,甲乙双方须清点房屋内设施。如果房屋内有乙方增设的附属设施,乙方应自行拆除并将房屋恢复原样。
九、押金及违约金
1.甲乙双方同意本合同的押金(保证金)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大写)。在本合同到期时,如果房屋没有损坏且各项费用已结清,押金将在三日内退还给乙方。
2.如果甲乙双方有特殊情况需要提前终止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并且需要得到双方同意后才能办理退房手续。如果甲方违约,除了退还给乙方押金外,还需要支付给乙方上述金额的违约金。反之,如果乙方违约,则甲方有权不退还押金。3.如果遇到不可抗拒因素导致合同中止,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租金及费用按实际计算,多退少补。
4.在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宜时,如果双方发生争议,应首先友好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生效。
甲方:
乙方:
电话:
电话:
签约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