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出租方):
地址:
电话:
住址:
电话: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下,就甲方将其拥有之小区停车位出租给乙方使用的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编号、位置
停车位编号:
位置:
第二条 承租期限
乙方承租期限即为本合同的有效期限。
本合同的有效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始 年 月 日止。 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签合同。
乙方须于本合同约定期限满提前 日向甲方提出续租申请,获得甲方同意后办理相关手续。
甲方如于本合同约定期限满后不再续租给乙方,甲方须于本合同约定期限满提前 向乙方提出不续租通知。
第三条 租金及其支付方式
乙方承租停车位的租金为每一车位每月人民币 元。租金支付方式为: 付
第四条 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 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提供停车位;
2、 于本合同约定期限内不得将停车位租给他人。
乙方责任:
1、 不得将停车位转租给他人;
2、 承租的停车位只用于停放机动车辆;
3、 不得影响其它车位上停放的车辆的安全和正常通行;
4、 车辆进出停车位不得妨碍甲方的物业管理活动和其他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活动。 日 小区 栋楼 单元 室 乙方(承租方): 小区 栋楼 单元 室
第五条 甲方免责
乙方车辆在停车位内损坏的,除乙方有证据证明是甲方的行为所致或甲方没有履行职责所致的,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乙方车辆在停车位内丢失的,除乙方有证据证明是甲方的行为所致的,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 其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