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甲方负责对房屋进行装修,并提供供暖、供水、供电、电话、网络、消防设施。对于房屋的自然损坏,甲方应及时进行修理。
6.如果房屋或其内设施的损坏并非由于乙方故意或使用不当造成,甲方应在收到乙方通知后的3天内进行维修。如果甲方超过3天未进行维修,甲方需赔偿乙方因此遭受的损失。如果乙方自行维修,甲方需承担维修费用。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按时足额缴纳房屋租金。如果乙方超过一个月未缴纳租金,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押金。
2.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结构,如果需要改造房屋,乙方需经甲方同意。
3.乙方需要对房屋进行装修时,需事先获得甲方的同意。
4.乙方自行承担水、暖、电、网、电话等费用。
5.乙方保证将房屋用于办公,不进行任何违法活动。
6.乙方应合理使用房屋和设施。如果因故意损坏或使用不当导致损坏,乙方需承担维修或更换的责任。
7.在租赁期内,即使甲方转让房屋的所有权,租赁合同的效力不受影响。
8.在租赁期满后,如果乙方不再续租,乙方应自行搬离。但是,甲方应给予乙方7天的搬迁时间。
第六条 如果任何一方提前终止合同,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
第七条 任何一方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转让合同的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 如果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如政府拆迁、地震等导致房屋损坏,双方不承担责任,合同自动解除。
第九条 如果双方产生纠纷,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果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应在房屋所在地法院起诉。在诉讼中,除争议部分外,合同的其他条款仍然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