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3租赁期间,甲方保证出租房屋及设施完好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状态。
6.4乙方办理消防、环保、工商等相关手续时,甲方应积极给予配合并提供有关文件资料。
6.5如因租赁房屋及配套附属设施原因产生安全问题导致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6.6租赁期间,乙方承租的该房屋销售给第三方时,甲方承诺协助乙方在本协议内容不变的前提下,和新业主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协议》。
6.7无论因何种原因导致该房屋发生转让、所有权关系变更,甲方必须保证本租赁协议仍然生效,并继续履行。
6.8本协议签订后,非本协议约定的情况下,若甲方单方变更、终止或解除本协议的,需提前2个月向乙方提出。
七、违约责任
7.1因甲方产权纠纷及债务纠纷等情况,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负责全额赔偿,如造成乙方无法正常办公的,乙方有权解除协议,并要求甲方承担相当于本协议当年租金总额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乙方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
7.2租赁期间,甲方不及时履行本协议约定的维修、养护责任,致使房屋损害,造成乙方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出租方(甲方):
电话:
地址:
承租方(乙方):
电话:
地址:
甲方将产权属于自己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以作办公之用,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房屋租赁的规定,经过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出租写字楼座落地址 ,建筑面积_ _平方米。
第二条 租期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三条 租金和租金交纳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