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责任: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空闲停车位,并负责办理乙方车辆停车许可等相关手续。在合同期内,如果乙方更换停车车辆,甲方负责联系物业公司办理车辆停车许可的变更手续。
2、甲方负责支付停车位的照明、通风、卫生清洁等物业管理费用。
3、如果因小区开发、规划等原因需要提前解除合同,甲方应提前30天通知乙方。
乙方责任:
1、不得将停车位转租或借给他人。
2、承租的停车位只能用于停放物业公司许可的机动车,并需遵守物业管理部门关于地下车位的管理规定。
3、不得影响其他车位上停放车辆的安全和正常通行。车辆进出停车位不得妨碍物业管理活动以及其他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活动。
4、在停车位内进行车辆维修或清洗时,必须遵守物业管理规定。
第五条 甲方免责
对于乙方车辆在停车位内外的损坏,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对于乙方车辆在停车位内外的丢失,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除非本合同另有规定,甲乙双方不得擅自解除合同。任何一方擅自解除合同,视为违约,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元的违约金。
2、乙方不正确使用停车位或未按照甲方规定使用停车位,给小区其他业主、物业使用人或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