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租赁期满后,如甲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乙方享有优先权,甲方则优先同意继续租赁。
3、租赁期满后,乙方需要继续承租该房屋的,则应于租赁期满前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并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协议。
4、租赁期满后,如甲方未明确表示不续租的,则视为同意乙方继续承租.
5、租赁期满后,如乙方不续租且逾期不搬迁,甲方因此所受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十条、房屋返还时的状态
1、除甲方同意乙方续租外,乙方应在本协议的租期届满后_____日内返还该房屋,未经甲方同意逾期返还房屋的,乙方应按照延期的时间向甲方支付该房屋占用期间费用。
2、乙方返还该房屋应当符合正常使用后的状态,保持室内卫生条件。返还时,应经甲方验收认可,并相互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3、若室内卫生不满足条件,乙方需支付打扫卫生所需的费用。
4、若家具、家电有损坏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赔偿费用。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时交付出租房屋供承租人使用的,负责偿付乙方在外租房的费用直至乙方入住为止。
2、乙方违反协议,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租给他人使用,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毁坏、家电家具损坏、被物管和主管部门处以处罚的、带来甲方名誉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赔偿负责。
第十二条、其他约定
1、甲方已提供主要生活用品如下:
1)、家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