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条付款方式及相关手续
(1)甲方应以现金形式支付乙方租金,乙方需在每月初五日内到甲方办理结算凭证的审批手续及挂帐事宜。办理完善后,甲方必须在七日内支付结算的实际租金的 %支付给乙方。如甲方没有按时支付给乙方租金,每天乙方有权向甲方收取当月实际租金的百分之一的违约金,直到甲方支付给乙方租金为止。
(2)剩余的 %尾款于 年 月 日全部付清。如超出该时间后,每天按总余款的百分之一收取违约金。
(3)乙方不向甲方提供任何税务发票。
第六条争议的解决
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可向合同履行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本合同壹式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益。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清楚并一致同意上述条款,未有任何歧义。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地址:
身份证: 身份证:
合同签定时间: 年 月 日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云JT20__牌号38号出租车属于甲方所有。现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该车租赁经营达成如下协议。
1、签订本合同时,乙方向甲方交押金¥20000.00元(大写:贰万元整);租赁期限满时,若乙方不欠费或违约,甲方一次性归还乙方。
2、租赁期限壹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3、乙方每天交给甲方租赁经营费¥180.00元(大写:壹佰捌拾元整),每月(按30天算)租赁经营费于当月月底一次性结清,逾期支付租赁经营费,根据逾期金额,按日向甲方承担10%逾期付款违约金,逾期15天(含15天)以上,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拒退押金,并有权追收未付租赁经营费及逾期付款违约金。
4、租赁经营期间,经营管理费、养路费、运输营业税、运管费、车船税、公路建设基金费、保险费【保有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座位险、车损险、不计免赔险】均由甲方承担。
5、租赁经营期间,车辆年检、等级评定、二级维护均由乙方办理并承担相关费用。
6、租赁经营期间,一切维修费用(包括换机油、大修发动机、换轮胎等)均由乙方承担,维修期间仍应支付甲方租赁经营费。
7、租赁经营期间,发生事故或损坏时,乙方在24小时内必须报中国财保__公司,若延迟未报,保险公司拒赔,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8、租赁经营期间,发生事故或损坏,乙方承担除保险公司理赔外一切损失,经济损失未达¥400.00元(大写:肆佰元整),概不报保险,由乙方负责。
9、租赁经营期间,车辆丢失(含被盗),乙方赔偿甲方一切损失。
10、乙方应遵纪守法经营,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执行甲方所属公司各项安全管理规定,服从公司管理监督,做到安全行车。
11、租赁经营期限满,乙方必须进行一次二级维修修理,修理费及材料费由乙方负责,并保证四条轮胎5成新。
12、任何一方擅自解除本合同,向对方承担¥3000.00元(大写:叁仟元整)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