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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加强酒店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并明确甲方和乙方在消防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消防工作目标责任状和旅业安全生产责任状,甲方和乙方共同制定了本消防安全责任书。以下是本责任书的具体内容:
一、甲方的责任:
1、甲方负责在乙方承租区域内配置适量的消防器材,并定期对这些器材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
2、甲方的保安部门和相关部门有权对乙方场所进行消防检查。如果发现违章违规行为或存在火灾隐患,甲方有权责令乙方整改,并可能要求乙方停业整顿。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应由乙方自行承担。
二、乙方的责任:
1、乙方的承包人应承担消防安全责任,并全面负责承租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乙方还有责任教育自己的员工,增强他们的消防安全意识。
2、乙方必须确保承包区域内所有消防设备设施和器材的完好,并严禁私自使用或挪用消防设施。具体的消防器材清单请参见附件。
3、乙方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不得擅自使用电炉、电烫斗、电烙铁、电磁炉、电饭煲等电热器具。同时,严禁乱拉乱接电线。
4、乙方严禁在承租区域内使用和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禁止使用煤炉、酒精炉、煤气炉等明火设备。
5、乙方必须保持消防疏散通道的畅通,严禁在走道、楼梯等出口部位堆放杂物。
6、乙方严禁在酒店内使用明火,包括焚烧废纸等可燃物。如果因经营需要确实需要使用明火,乙方必须填写“动用明火审批表”,并提交给酒店安保部审核。经批准后,在指定的地点和时间内,并且要落实相应的防范措施后方可动火。
7、乙方不得私自改变消防设施设备的用途,也不得造成灭火器等消防设施设备的遗失或损坏。如有发生,乙方应按照原价进行赔偿。
三、违约责任:
1、如果甲方未能履行本责任书规定的内容,导致乙方遭受损失,甲方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