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租赁房屋安全管理,明确租赁双方的责任和义务,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谁承租、谁负责”的原则,特签订安全责任书。
一、甲方责任
1.甲方应提供完好的房屋和附属设施,确保房屋的安全和健康居住环境。
2.乙方入住前,甲方应向乙方交清有关房屋环境、电器设备、消防设施等要害部位的注意事项,以便乙方了解和遵守。
3.甲方应积极协助解决乙方提出的安全问题,确保房屋的安全使用。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应全面负责自己及家庭成员的安全,积极宣传教育家庭成员和来访亲朋好友遵守各项安全事项,并自行管理到位。
2.乙方在入住前应对房屋环境和相关设施进行检查和确认,如发现问题及时与甲方联系。乙方在日常使用中应进行定期检查,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如因乙方未能进行适当的检查而导致问题或后果,乙方应负责修复或赔偿。
3.乙方不得擅自改动电线路和电器设施,并负责设施的日常管理。
4.乙方禁止使用电炉子、电取暖器(箱)、电淋浴桶等非安全电源器,以确保用电安全。
5.乙方在离开房屋时,必须关闭一切用电设备,并确保烟头等明火物熄灭,以防止火灾的发生。
6.乙方不得将易燃易爆物品及危险化学用品带入房屋,以确保房屋的安全。
7.如果乙方违反用电、消防管理等相关要求,造成安全事故或火灾事故,乙方应自行处理和解决,并承担一切后果和经济损失。
三、甲方或上级政府部门有权随时检查乙方居住安全情况,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有权指出并要求乙方及时整改。由于乙方未能及时整改而造成的后果和经济损失,乙方应负责承担。
四、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