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条 房屋的修缮和保养
6.1、租赁期内,因房屋自身原因或自然因素造成的损坏,由甲方负责修缮,确保乙方正常生产。
6.2、任何一方出现违约行为,经双方催告在合理期限内仍未能履行至符合合同约定的对方均有权终止本合同,且有权要求对方赔偿因违约行为遭受的实际损失。
第七条 适用法律
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通过仲裁程序解决。
第八条 其它条款
8.1、租赁期间,如甲方提前终止合同而违约,应赔偿乙方双倍当年生产费用以及工人工资。
8.2、租赁合同签订后,如企业名称变更,可由甲乙双方盖章签字确认,原租赁合同条款不变,继续执行到合同期满。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第九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一式陆份,双方各执叁份,合同经盖章签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
法人代表(签字):乙方(公章):法人代表(签字):
身份证:
地址:
电话:
身份证:
地址:
电话:
签订时间:年 月 日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兹因甲方机械设备不能满足乙方的.施工需要,部分机械设备必须进行改造,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有关规定并结合工程具体情况,为明确甲方与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在遵守原设备租赁合同(6月21日签定)的基础上签订本补充协议,并互相遵照执行。
第一条:改造机械设备概况:
js500搅拌机2台:上料斗爬轨加长;
螺旋输送机2台(含水泥称):水泥直接输送到搅拌筒里。
要求以上设备状况良好,砼拌合能力达到35立方/小时以上,并必须能满足乙方的其它施工要求。
第二条:改造设备的所有权和使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