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条 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不得擅自解除本合同,擅自解除合同的一方构成违约,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金额为本合同款项的20%。
第七条 争议的解决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平等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双方可向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其它
1、在小区遭遇火灾等紧急事件时,乙方同意无条件将车位临时占用或使用。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进行约定。
3、本合同自双方签章后生效。
4、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物业管理公司保留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租方(甲方):
地址:
联系电话:
承租方(乙方):
地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北京市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就乙方租赁位于 停车场车位事宜,经协商一致,达成本合同条款如下,以资共同信守。
第一条 经双方一致确认,甲方同意出租,乙方同意承租本合同第三条所述 车位,遵守本合同各条款内容并声明所停车辆已经办妥车辆保险手续。
第二条 车位用途
本合同所确定的租赁车位仅限于停泊车辆使用,不得用作其它用途。
第三条 车位位置
1、乙方向甲方租赁位于 固定停车位 个(以下简称“车位”)。
2、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计 年。
第四条 车位租金及支付方式
1、乙方承租车位每月租金为人民币 元。
2、支付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