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方租赁人姓名: 甲方产权人姓名: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过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承租人经得出租人同意,转租坐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总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用于商铺营业。
第二条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等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协助办理相关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等手续。
第三条 租金
1.每年租金人民币________元,每年____月___日前支付。
2.房租每年___月___日交付甲方,逾期不得超过___天。
第四条 转租物的使用限制
1.本房屋仅用于商业营业。
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将房屋全部或部分转租、出借、顶让,或以其他方式使他人使用。
3.转租房屋不得用于非法用途,也不得存放危险物品,以免影响公共安全。
4.如乙方需要对转租房屋进行装修,必须获得甲方的同意,并且不能损害原有建筑。
5.店铺现有的装修、装饰、设备在乙方支付转让金后,全部无偿归乙方使用。
6.此门面房转让给乙方后,甲方不得向乙方收取任何其他费用。
第五条 危险负担
乙方应以善良管理人的方式使用转租房屋,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如因乙方过失导致房屋损毁,乙方应负责赔偿。如房屋因自然损坏需要修缮,由甲方负责修理。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约定的使用方式,或拖欠租金超过_____天,经甲方催告限期缴纳仍未支付时,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未交房租金额的5%作为违约金。
2.如果甲方希望终止出租此门面房,必须经乙方同意。如果乙方不同意,甲方无权收回此门面房,仍然按照本合同继续收取每年的房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