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 甲方在使用中途报停的,停机费按月租金的 %收取;
4.3机械(设备)的进出场、拆装(安装)、调试、接高等由乙方负责,费用由甲方支付,每台元。机械(设备)进场安装验收合格后支付元,余款在机械(设备)退场后30日内一次付清。
第五条 双方责任及义务
5.1 甲方的责任及义务
5.1.1甲方应按乙方的要求保证机械(设备)进出场的顺利进行;
5.1.2甲方应准确提供现场的情况,甲方应向乙方出具一份现场平面图,并由甲方的技术人员与乙方的技术人员共同研究,以确定机械设备的具体位置;甲方应指定专业技术人员,根据乙方提供的基础技术交底对基础施工,并经双方相关人员对基础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在基础验收时出具相关资料:隐检记录、混凝土强度实验报告、接地电阻测量记录等。
5.1.3甲方对进场后的机械(设备)有使用的权利,甲方应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维护机械(设备)的安全运转,并有负责保卫的义务;
5.1.4甲方对乙方配备的机械(设备)司机有进行生产作业的指 挥权,并有权对配合不好的司机提出批评指正或提出建议要求更换;
5.1.5负责给乙方配备的机械(设备)司机提供食宿的方便条件;
5.1.6根据工程需要,甲方应配备持证上岗的信号工和熟练的挂 卸工;
5.2 乙方的责任及义务
5.2.1乙方提供企业营业执照、资质、北京市建委编号和经特种设备检测中心核发的监测报告、合格证复印件、机组人员有效操作证的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乙方单位的公章。
5.2.2乙方应根据设备的型号,向甲方提供基础施工技术交底,并派专业人员协助甲方做好基础的施工,最终由乙方的专业技术人员同甲方的有关人员对基础进行验收。
5.2.3乙方应提供合格的、性能良好的机械设备,确保甲方租用的机械(设备)的完好率及利用率,乙方应加强对机械(设备)的保养,保持良好的工作状况,并长期派1至2名维修人员负责维修保养直到机械(设备)租赁期满;
5.2.4乙方应配备足够的机械(设备)司机,机械(设备)司机应持证上岗,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严禁违章作业,发现不安全隐患时,有权要求停机检查,并及时排除;由于设备自身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5.2.5乙方配备的机械(设备)司机要遵守甲方的作业时间,做到坚守岗位,听从指挥,随叫随到,确保甲方的施工需要;
5.2.6机械(设备)发生故障时,乙方应及时排除,故障维修时间,塔吊每次不超过24小时,如超过24小时,应从月租金中核减相应的台班费;外用电梯每次维修不超过12小时,每月累计不超过24小时,如超过24小时,应从月租金中核减相应的台班费;电动吊篮每次维修不超过2小时,每月累计不超过12小时,如超过12小时,应从月租金中核减相应的台班费;
5.2.7乙方配备的机械(设备)司机应遵守甲方的劳动纪律,若违反甲方工地现场的管理规定,乙方要严肃处理,严重者应进行更换;
5.2.8机械(设备)司机对甲方的指挥人员的违章指挥有权予以拒绝并及时向本单位领导汇报。
5.2.9乙方在运输安装过程中一切安全工作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 安全条款:甲、乙双方另行签订安全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运输方在运输过程中保证车辆尾气排放达标,不携带泥土上路,装卸方在装卸设备时须轻拿轻放,避免和减少扬尘、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第七条 合同的解除与违约责任
7.1 双方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履行合同义务,应及时通知对方,但不承担违约责任;
7.2 甲方如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租金,超过合同规定的付款期限,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同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滞纳金;
7.3 乙方如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机械(设备)或未按时安装、调试,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
7.4 除上述情形外,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一方违约的,对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双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与补充
本合同如需变更或补充,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作为合同的附件。
第十条 合同的生效与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