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施工地点:公路段
三、工作内容:(填入机械设备需完成的土方、石方、混凝土、砂浆、桥涵、供料以及等具体内容)。
四、租赁时间:自年月日机械设备进场至年月日机械设备离场。
五、租赁费用(含税金):
1、计价方式:按台班费计价,每月每台工作时间为不低于330小时,不足时间要下月加班补齐,次月补不齐扣除相应台班费;
2、租赁费用的计量办法:以有甲、乙双方签字的甲方施工派工单为计量依据,(以工作台班×单价)。
3、租赁费用的支付:经计量结算后,租赁费按月结算给乙方的价款,剩余的%最后工程结算同时进行;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将机械设备撤走或转包他人使用。否则,结算时甲方按实际完成劳务工程量约定结算方式的60%结算费用。
4、租赁设备的进出场费用:乙方的机械设备必须满足在工地正常工作占合同工期3/5以上时间的条件下,甲方承担单趟进场费用,不符合条件的,进、出场费用均由乙方自负。
六、工程质量责任
(1)甲方委托项目部管理租赁机械在施工中的使用并派技术人员对机械施工的工程质量进行现场管理和技术指导,把好施工放样、工序操作、自检验收等质量关,避免乙方劳务工作的返工。
(2)若甲方不派技术人员指导乙方施工或放弃现场管理,甲方应对工程质量负责;乙方完成的工程经验收不合格需要返工时,乙方必须返工。属甲方责任造成的由甲方承担,属乙方的责任由乙方承担,属于双方责任的按协商比例分担。
(3)因甲方管理失误或指挥不当造成的质量损失由甲方承担。
七、双方责任、权利与义务
甲方
(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机械设备进行施工作业计划管理,现场调度,负责乙方施工作业的技术工作,对其人员和机械设备实施行政管理;乙方必须无条件的接受甲方的现场行政管理和技术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