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规定,为了明确出租方和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过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了以下合同。
甲方(出租方):
乙方(租赁方):
经甲乙双方商定,乙方将租赁甲方的塔式起重机。租赁期从年月日开始计费,并在地点,工地内使用。
以下是合同具体条款:
1、塔式起重机型号:;生产厂家:;出厂编号:;产权号:。
2、租赁方式(裸机):月租金(人民币):元;税率按12%另加。
3、塔吊独立高度为米,安装费用为元(16吨汽吊价增大费由乙方支付)。
4、按照规定安装扶着架道,每道扶着架安装费用为元(附着预埋均由乙方承担)。如果塔吊超过米,每增加一节费用为元,检测费由甲方自理。
5、基础施工由乙方负责按图纸施工(确保基础地基承载力要求),乙方负责确定塔机安装方向(和拆卸方向),并确保塔机能顺利拆卸;地脚螺栓套费用为元,由乙方负责。
6、合同签订后,乙方需要在塔吊进场前五天内一次性付清进出场费元,并支付地脚螺栓款元,维修保养费用为800元/月。
7、塔吊进入现场后,乙方负责看管吊车,如有零部件丢失或损坏,应按实际发生费用进行赔偿。
8、塔吊安装完毕后,开始计入台班,乙方需要预付甲方一个月的租金元,并在之后的租期提前五天交付下一个月的租金。如果违约,甲方有权停用或转租塔吊,停机期间台班费仍需支付,乙方不得干涉。
9、在塔吊安装及拆除过程中,乙方需要具备安装拆除的现场条件,并配合甲方完成安装及拆除工作。塔吊使用中的吊具和吊物的安全(即吊钩以下部分)由乙方负责。设备自身安全由甲方负责(即吊钩以上部分)。
10、施工季节(包括雷雨、风等自然天气)停工,租赁费仍需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