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租赁设备配备的操作人员:
9.1乙方应向甲方出租设备,应当配备一名具有相应的职业资格和实践操作能力过硬的操作人员,保证满足正常施工要求,操作人员应当接受甲方的施工工作指令,密切配合甲方工作。
9.2乙方指派的操作人员不得破坏甲方的工作规章管理制度。
9.3乙方应当对其指派的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乙方指派的操作人员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安全管理制度,保证施工安全。
9.4乙方指派的操作人员在甲方工地从事工作其间,由甲方向其提供劳动保护用具。
9.5甲方负责在现场提供一间不少于15平方米的宿舍给乙方无偿使用。
10.禁止行为:
10.1未经乙方授权,甲方不得将租赁设备转租、抵押、质押。
10.2在租赁期间,乙方不得以任何成立或不成立的理由、方式停泵。
11.设备的维修和保养:
11.1设备租赁期间,维修与保养由乙方负责,使设备保持良好的适用状态、达到卫生检查要求标准。
12.租赁费:
租赁费的计算标准:每月人民币¥ 元(大写: )。
支付时间与支付方式:以现金支付,每月底三天内一次支付完当月租赁费。
13.合同的生效时间,或生效条件:
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之时起生效。
14.租赁设备的交还:
14.1合同终止后,甲方应当对租赁设备及附属设施进行清理。设备运输费用及运输风险由乙方负责。
14.2合同终止后,因甲方原因未清理交还的,应当承担责任。
15.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的履行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16.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出租方:
承租方:
签订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