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厂房租赁押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当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给乙方。
8、甲方指定的银行收款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行:
户名:
账号:
甲方保证其提供的账户信息真实、有效,如欲变更账号的,应以书面形式提前___日通知乙方,否则因此产生的不利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五、其他相关费用的承担方式
租赁期内的下列费用中,_____由甲方承担,_____由乙方承担:
(1)水费;
(2)电费;
(3)电话费;
(4)电视收视费;
(5)供暖费;
(6)燃气费;
(7)物业管理费;
(8)厂房租赁税费;
(9)卫生费;
(10)上网费;
(11)车位费;
(12)室内设施维修费;
(13)其他费用。
本合同中未列明的与厂房有关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如乙方垫付了应由甲方支付的费用,甲方应根据乙方出示的相关缴费凭据向乙方返还相应费用。
六、厂房的交付与返还
1、厂房交付:甲方应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将租赁物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设施设备清单》经双方交验签字并移交房门钥匙及_______后视为交付完成。
2、厂房返还
乙方经甲方同意对厂房进行装饰装修的,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厂房及其附属设施设备。甲乙双方应对厂房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对厂房装饰装修部分的处理方法如下:
(1)对未与厂房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乙方可自行收回。
(2)对与厂房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部分,具体处理方法如下:
A、合同期满的,对上述装饰装修部分,归甲方所有但甲方折价补偿。
B、因甲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合同解除后,上述装饰装修部分,乙方放弃收回,甲方应赔偿乙方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